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8 月 28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70143787A 號
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緻師資培育素質,增進國
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生於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學科知能(
含國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之學習成效,
教育部特辦理旨揭評量以利師資培育之大學據以提供增能
課程及調整職前培育課程內涵。
三、本案學科知能評量電子簡章訂於 107 年 9 月 6 日公告於教師
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 https://tl-assessment.ntcu.ed
u.tw/), 107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二)至 10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登錄報名,於 11 月 10 日(星期六)至 12 月 1
5 日(星期六)間進行評量,並於 108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三)
中午 12 時公告成績。
四、旨揭學科知能評量因名額有限,如報名者眾,將依下列對
象及順位排定應試順序:
(一)刻正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在學師資生。
(二)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三)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實習學生。
(四)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已報名 107 年
第二梯次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者除外)。
五、另旨揭評量本年度暫不收取報名費用,未來將朝「使用者
付費原則」規劃,爰請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考,並請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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