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年 8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40087991 號函。
二、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 104年 8月 6 日花校輔字第 1040000185 號書函辦理。
貳、目的:
為增進學校教師對學生濫用藥物及反毒知能的了解,俾利爾後對此類學生進行輔導相關事宜。
叁、辦理單位:本校學務處
肆、實施方式:
一、研習時間: 105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3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本校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本校教師。
四、研習方式:專題講座,由高雄市全民防災協會教官擔任講席。
五、研習時數: 2小時。
P.S.1 :因本研習屬教育部紫錐反毒重點工作,生教組已替全校教師事先報名,請各位老師踴躍參加,若老師因要事不克參加,亦請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自行取消報名。
P.S.2 :因研習結束之後將立即召開運動會第二次籌備會議,敬請各位老師準時出席。
生教組感謝各位老師的配合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