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706
  • slider image 697
  • slider image 701
:::
公告 邱敏文 - 環保衛生組 | 2021-10-15 | 點閱數: 41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00120214 號函辦理。

二、為使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 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符合現行規範,

衛生福利部 爰修正旨案公告規定。

三、本次公告通案性原則維持不變,惟配合交通部放寬旅行業 相關管制作為,

修正國內旅行團組團人數上限及遊覽車須 採間隔座之限制。

:::

媒體報導

流量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