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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事務組 | 2015-06-24 | 點閱數: 1828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王基祥
傳真: 03-8230643
電話: 03-8224127
電子信箱: chihsiang@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建水字第 1040112442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 、 1040112442 。 2 、 1040112442 附件。
 
主旨: 檢送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豪(大)雨雨量分級定義修正對照表 1 份,並自 104 年 9 月 1 日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 依據交通部 104 年 6 月 9 日交航(一)字第 1049000013 號函辦理。
二、 請配合本案調整貴屬豪(大)雨防減災相關應變作為、作業流程或修訂相關作業要點。
 
正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建設處土木科、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本府建設處公共建築科、本府建設處公共工程科、本府建設處下水道科、本府建設處水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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