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研習相關訊息略以:
(一)辦理日期: 109 年 4 月 10 、 11 、 12 日(星期五、六、日)。
(二)辦理地點:本府教育處 2 樓第二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
1、教育處相關業務人員。
2、校內無具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員資格」教師之學校。
3、曾發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學校。
4、參加初階培訓未結業需補訓人員。
5、一般合格教師和職員工。
6、名額為 35 名,依上列順序及報名先後錄取之。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9 年 3 月 30 日(一)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課程代碼: 2809818 )完成報名手續。
三、請准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