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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環保衛生組 | 2020-01-30 | 點閱數: 954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 年 1 月 29 日肺中指字第 1093700031 號函辦理。
二、相關防護措施如下:
(一)開學前
1.學校應成立防疫小組,並由校(園)長/班主任(負責人)擔任防疫小組召集人,並召開因應措施會議。
2.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如出現發燒應通知學校以利監測班上學生健康狀況,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
3.學校可利用簡訊、 line 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4.寒假期間如有課業輔導及辦理學生活動之進行,相關注意事項比照下列學生在校期間之防護措施辦理。
(二)學生在校期間
1.請學校預先備妥適量的耳(額)溫槍、洗手液或肥皂及口罩以備不時之需。
2.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學校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
3.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4.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學校教職員工應定期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可用 1 : 100 ( 500ppm )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5.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直到離校。
6.維持教室內通風: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7.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學生,可通報當地衛生局或撥打 1922 協助轉診,另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學校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及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並應至「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
三、其他健康管理措施事項請參閱附件辦理。
四、請各校落實進入校園量體溫(包含學生、教職員及其他人員),並每日進行自主管理及記錄(記錄方式將再行公告)。並請校外人士進出校園時務必量體溫(如家長、廠商、志工與訪客等)戴口罩,共同防疫。
五、請各校務必預先清點及備妥相關防疫物資(如額耳溫槍、肥皂、漂白水、酒精、口罩等),預計於 109 年 2 月 3 日調查各校備用口罩短缺情形。
六、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相關防疫措施將隨時依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 ://http://www.cdc.gov.tw)。
七、考量學校易發生相互感染情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近期從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 14 天,請各校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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