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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環保衛生組 | 2019-08-29 | 點閱數: 132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8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103386 號函辦理。

二、因應各級學校陸續開學,學校及教托育機構為腸病毒易感染族群之聚集場所,病毒極易透過學童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請依疾病管制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加強環境清掃及重點消毒,如有群聚感染事件發生,應依相關規定通報,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防治措施。

三、爰上,縣府重申腸病毒處理注意事項如下:

(一)發生腸病毒案例需依「花蓮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托處理流程」(附件一)確實執行(學校可自行修訂處理流程,惟需含括前揭處理流程相關規定),並需於當日進行相關通報。※停課期間若學童不適經診斷為腸病毒請務必回報導師

(二)請各國小每周執行「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如附件)並將相關佐證資料留校備查,每月至校務系統線上填報自我檢查情形,落實腸病毒防治;各國中需落實腸病毒衛教及防疫,並進行環境清潔與消毒。

(三)有關停課標準請依照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通報及停課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往後倘有修正,將另行公告。

(四)為避免疫情擴大,請嚴格要求學童在家休息至少 1 週,欲提前復課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無傳染之虞始辦理復課。

(五)請各校加強宣導措施如下:

1、落實正確洗手步驟及了解洗手時機(請下載影片教學 https://youtu.be/Jy8xXggZEqw)洗手至少以肥皂搓洗手部 20 秒,以有效去除病毒。

2、均衡飲食、適度運動及充足睡眠,以提升免疫力。

3、生病時,應儘速就醫,並請假在家多休息,落實「生病不上學」原則。

4、若班上已出現腸病毒個案,建請師生執行勤洗手及戴上口罩,並以 500ppm 漂白水進行環境清潔消毒工作(每日進行消毒-本學期調配稀釋漂白水比例為35c.c.漂白水+3000c.c.清水 請導師留意)。

5、注意居家環境的衛生清潔及通風。

6、流行期間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含安親班及補習班等),不要跟疑似病患(家人或同學)接觸

7、兒童玩具(尤其是帶毛玩具)經常清洗、消毒。

8、幼童之照顧者或接觸者應特別注意個人衛生。

9、病童一旦出現重症前兆病徵,如「嗜睡、持續嘔吐、發燒、心跳加快、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等重症前兆時,請各校務必立即送至大醫院接受適當治療,以免錯過治療的黃金時間。

四、有關腸病毒防治資訊及漂白水配置方式,請逕上花蓮縣衛生局/腸病毒防治專區(https://www.hlshb.gov.tw/files/11-1006-7149.php)下載參閱。

五、腸病毒資訊管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可查詢腸病毒相關資訊包含:
• 民眾版 -傳染病介紹>食物或飲水傳染>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疾病資訊,可連結至專業版及宣導素材等)
• 專業版 -傳染病介紹 >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包含疫情訊息、認識疾病、防疫措施、宣導素材、治療照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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