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申請對象:指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在籍學童,如父母親或負擔家計者因病重、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者。 |
| 二、 | 申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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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助學金需經由各校導師初審、推薦,依學生家境狀況填寫於申請表。 (二)請在 106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下班前將申請資料交至註冊組。 |
三、 計畫及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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