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基隆市政府 115 年 3 月 11 日基府教終貳字第 1150211769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推薦表件說明如下: |
| (一) | 命題及審題委員推薦表件(附件 2 、 3 )。 |
| (二) | 評判委員推薦表件(附件 5 )。 |
| (三) | 填表注意事項:推薦表請依限以電子郵件傳至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馬靜敏小姐信箱(sa.min1222@gmail.com),並以電話確認: 8462783 。檔案名稱請註明「115 年命審委員推薦加單位名」,俾利彙辦。 |
| (四) | 另全國決賽各競賽員不得擔任各語言各項各組決賽評判。 |
| (五) | 旨揭推薦表件置於花蓮縣語文競賽網站( https://language.hlc.edu.tw/board/board.asp )-最新消息,請自行下載使用。 |
| 三、 | 推薦名單將由教育部擇選後進行培訓,作為儲備評判人才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