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本府辦理「花蓮縣 114 年度特殊教育教材教法及評量成果發表研習」實施計畫 1 份,請依說明薦派相關教師參加並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暨本縣特殊教育發展中程計畫( 110-114 年)辦理。 |
| 二、 | 辦理研習之目的,係為鼓勵教師發表,藉以彼此觀摩學習、分享心得,以增進教學效果,提昇教學品質,並獎勵特教教師參與教材研發及編製,辦理特殊教育人員成果發表。 |
| 三、 | 參加對象: |
| (一) | 本縣設置有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學校,每校請薦派一人。 |
| (二) | 對此議題有興趣的特教教師。 |
| (三) | 對此議題有興趣的普通班教師。 |
| (四) | 本次研習名額 100 名。 |
| 四、 | 研習時間與地點: |
| (一) | 時間: 114 年 12 月 3 日(三) ,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20 分。 |
| (二) | 地點:線上研習(軟體: Google Meet ),報名錄取後,將透過電子信箱通知線上研習連結,請報名時務必填妥正確電子信箱。 |
| 五、 | 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相關選單/研習報名( 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study-info?id=439553 )進行線上報名,全程參與研習核給研習時數 3 小時。 |
| 六、 | 請准允報名教師公(差)假登記參加;假日參與研習者,請依實際參與時數核予補休。 |
| 七、 | 檢附研習實施計畫 1 份,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研習活動承辦人:特殊教育網路中心李羽秦組長(聯絡電話: 03-8751449#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