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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環保衛生組 | 2021-03-25 | 點閱數: 54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3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28265A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宣導及推動學童口腔保健活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衛生福利部共同擔任旨揭活動指導單位,請各校踴躍參加。
三、檢附牙醫全聯會旨揭活動辦法 1 份,旨揭活動新增之訊息陸續新增於該會網站( https://www.cda.org.tw ,點選口腔衛生\各公會口腔衛生活動)。
四、本案相關問題請洽牙醫全聯會(連絡電話: 02-2500-0133 轉 251 )或各縣市牙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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