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16:00 截止。
二、申請資格:家戶年所得總額在四十萬元以下者。
三、申請學生應提供: 1.「申請書」1 份。
2. 蓋有原住民身份戳記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1 份。
(若父母為不同戶籍,或離異,皆須檢附雙方之後口名簿)
四、申請學生之父母親為外籍配偶時,需檢附居留證或外國護照影本 1 份,並於父母親身分證欄位填入居留證字號或護照號碼。
五、申請資格限制:有原住民身分並「具有低收入戶資格之學生,應申領教育部學產基金」。(表示不可申請本助學金)
六、申請通知書請導師自行留存,毋須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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