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23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00111587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 109-110 學年度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工作計畫,為激勵中小學藝術
才能班暨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之教學典範學習,落實專業輔導機制,深化教師專業發展內涵,爰規劃
辦理旨揭計畫。
三、計畫摘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包括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輔導員、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及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
專長領域教師、中小學藝術領域專長教師。
(二)場次:各場次時間、地點、研習代碼等資訊請參閱實施計畫(詳附件),相關檔案可自藝術教育推
動資源中心網站( https://artistic.finearts.ntnu.edu.tw/article/detail/129 )下載。
(三)辦理及報名方式:
1、由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專家學者及輔導員擔任研習講師,包含共同及分組(音樂組、
美術組、舞蹈組)場次,以新任教師職能及素養導向評量為主題,全程參與核發之研習時數均為
3 小時。
2、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各場次研習前二日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行報名。
3、辦理方式採現場參與及線上參與同步進行,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滾動修正。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參加人員請各校准予公假登記、課務排代。
2、本研習不提供停車服務,請與會人員儘量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前往。
3、凡報名各場次研習之教師及應邀授課之講師,視同同意授權承辦單位對研習期間相關影像之錄製
及使用權利,請惠予協助配合。
四、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工作計畫專任助理蔡小姐,電話: 02-7749-6519 、 02-
7749-3276 ;電郵: aec.ntnu@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