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事宜
說明:
一、內政部消防署鑑於 105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2 日 8 時止已發生43 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 2 人死亡、 117 人受傷,本部為防範賃居學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已於 105 年 2 月 24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50025714 號函請各校加強訪視學生賃居住所燃氣熱水器裝設情形,並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講習訓練,減少意外事件發生。
二、因應時節更替,氣候溫差大,重申請各校加強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尤其提醒學生(尤其是校外賃居學生)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安全事項,特須注意室內保持空氣流通,切忌門窗緊閉,避免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三、各校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可運用內政部消防署宣導影片及海報,並可協請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單位配合共同宣導,以強化學生防災知能。有關「宣導影片」及「宣導海報」可至內政部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防災知識/防災宣導下載。(網址: 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513&ListID=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