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0 月 16 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40109312 號函辦理。 |
| 二、 |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之附帶決議略以,各級學校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 2 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 |
更生新聞網:中正小老闆大市集熱鬧開鑼 營收捐光復洪災
花蓮新聞網:中正國小70週年校慶開跑 「小老闆大市集」實踐學習傳遞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