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12 日(五)中午 12 點止。
二、申請對象:具原住民身分及家戶年所得(父與母合起來)總額 50 萬元以下之清寒學生。
三、申請文件:申請表一份(正反兩面)。
四、本學年清寒民住民學生助學金重大改變:
1.不需再繳交全戶戶口名簿。請老師確實確認學生身份。
2.待註冊組上網登錄資料後會產出申請者印領清冊簽單,後續會請學生簽名,等下學期承辦單位公布合格名單後,不合格者的簽單會退回。
五、本次校內有教師端檢核表,方便教師逐項核對檢查資料是否缺漏。(這部分不用交給註冊組)。
六、勞煩導師將班上的申請表收齊後再一併交至註冊組。
七、申請表、族語名稱代號表申請表、填寫範例、檢核表如附件。
八、註冊組也會放申請表,老師也可請學生來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