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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生活教育組 | 2015-10-28 | 點閱數: 4097

主旨:認識「國際兩公約」宣導

說明:

一、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前於 99 年 7月 6 日召開第 17 次委員會議,會中決議請各級政府機關持續辦理兩公約之宣導,且每半年應將宣導成果提報該小組,俾利彙呈總統府報告,先予敘明。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10 月 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40120139 號函、縣府教育處 104 年 10月 27 日 38803 號處務公告辦理。

 

一、所謂「國際兩公約」是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二、認識兩公約 

()什麼是「兩公約」?

兩公約是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簡稱,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又稱「A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又可稱「B公約」,以作為全世界遵循之人權規範。

()「兩公約」由來?

兩公約是聯合國為了落實1948年之「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而訂,聯合國在19661216日經由大會第2200號決議通過。內容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以,兩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這三份文件共同被稱為「國際人權法典」(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此乃國際社會最重要、最基礎之人權保障基準。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已於1976323日生效,迄今(20125)共有167個締約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則在197613日生效,迄今(20125)共有160個締約國

()我國兩公約之批准過程

國際公約之生效,通常必須經歷簽署、批准、以及送到聯合國秘書處核備。我國在1967105日即已由常駐聯合國代表劉鍇在兩公約上簽字1971年臺灣退出聯合國之後,即告中斷,至九十年代後期才由民間人權組織開始推動要求完成相關程序。2009 3 31 日,立法院三讀全文通過了兩項國際公約,並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共計九條。依兩公約之規定,定期針對施行成效,建立國家人權報告制度。

      三、[PPT]兩公約宣導簡報

              四、法務部「國際兩公約」宣導網頁: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lp.asp?ctNode=32913&CtUnit=12352&BaseDSD=7&mp=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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