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總統教育奬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 份,初審推薦受理時間自 114 年 1 月 2 日起至 114 年 2 月 3 日止(郵戳為憑)
一、 |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13 學年度在學學生。 |
二、 |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
(一) |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
(二) |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
三、 |
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檢送下列資料表全部資料各 2 份,以 A4 格式列印,並按(一)至(六)依序排放文件: |
(一) |
2025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逕自報名系統匯出列印紙本,浮貼兩吋半身彩色照片一張)。 |
(四) |
2025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
(五) |
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身心障礙學生另需檢附衛生福利部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相關鑑定文件。 |
四、 |
「2025 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 4 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 1 名為限,並一律採取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站: https://pea.k12ea.gov.tw/)。報名表件由網站填寫完成後下載列印,書面佐證資料以 A4 單面印刷 60 頁紙本為限,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推薦報名依下述程序進行:先於報名網站填寫社會團體相關基本資料並上傳政府立案之證明文件電子檔,經系統審核通過後,方能取得社會團體專屬之帳號、密碼;後再以帳號、密碼進入報名系統進行受推薦人之完整資料填寫。寄送報名表件時須檢附政府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做為驗證,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未取得學籍者,需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教育局處核發之學生身分證明。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全,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
(一) |
初審:推薦時間:自 114 年 1 月 2 日起至 114 年 2 月 3 日止。(郵戳為憑) |
1、 |
高中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 61357 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 253 號)。 |
2、 |
國中組及國小組:本縣立吉安國中(地址: 973 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三段 662 號)黃懷萱主任收。 |
六、 |
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2025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 |
七、 |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電洽本處承辦人林鈺容老師,聯絡電話( 03 ) 8462860 分機 222 或吉安國中黃懷萱主任,聯絡電話( 03 ) 8523136 分機 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