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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幸嬛 - 學生活動組 | 2022-11-24 | 點閱數: 192

說明:

一、請貴府(局)鼓勵轄屬各級學校及社會團體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23 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二、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11 學年度在學學生(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 2 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一)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二)2023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四)2023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 60 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基於公平原則, 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五、「2023 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 4 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各校一律採取網路(至總統教育獎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之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全,各單位及受 推薦人不得異議。

六、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2023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

七、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 分機 670 。

八、檢附「2023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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