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05 年 3 月 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50027345 號函辦理。 |
二、 | 為透過校園鄉土歌謠教學,增加學生參與藝文活動、競賽機會,使藝術生活化,提升學生美學素養及音樂知能,該館特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前揭計畫由國立實驗合唱團承辦,俾善用合唱團專業能力,及豐富演唱、教學經驗,進駐音樂師資缺乏之中小學,協助輔導成立鄉土歌謠合唱團參加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以增進學生母語歌唱美感經驗、提升藝術素養。 |
四、 | 檢送「105 年鄉土歌謠教學輔導計畫書」及「105 年鄉土歌謠教學輔導申請表」各 1 份如附件,請有此需求之學校於 105 年 3 月 25 日(週五)前填寫表格用印後,掃描成 PDF 或 JPG 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rnec02@mail.npac-ntch.org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團黃小姐,連絡電話:(02)2341-93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