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4年 10月 6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40030244 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對山林環境、生態保育之知識教育,加強登山安全並減少山難發生,有效落實建立學生正確之山野及登山運動安全觀念,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04-105年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 |
三、 |
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辦理 104-105年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對象:全國公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公立國民小學。 |
(二) |
申請時間:各校請於 104年 10月 16日(五)前將推廣計畫書一式 5 份檢送本府教育處,俾利彙整並於期限內函送體育署申請。 |
(三) |
計畫期限:自 104年 11月 1日起至 105 年 7 月 31 日止。 |
(四) |
補助類型: |
1、 |
單一學校山野教育推廣計畫:校內辦理山野教育之活動規劃。 |
2、 |
跨校性山野教育推廣計畫:校內辦理山野教育之活動規劃,以及與至少 2所未實施山野教育學校合作之規劃,例如辦理跨校性戶外登山體育活動、山野教育經驗分享工作坊等之活動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