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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嘉真 - 學生活動組 | 2023-11-28 | 點閱數: 121

「2024 總統教育奬遴選分組實施計畫」校內初審受理時間自 112 年 11 月 28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12 日止。

一、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12 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三、 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檢送下列資料表全部資料各 2 份,並按(一)至(六)依序排放文件:
(一) 2024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逕自報名系統匯出列印紙本,浮貼兩吋半身彩色照片一張)。
(二) 2024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 2024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四) 2024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 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身心障礙學生另需檢附衛生福利部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相關鑑定文件。
(六) 相關書面佐證資料(若無則免附),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 60 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四、 「2024 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 4 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 1 名為限,並一律採取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站: https://pea.ncyu.edu.tw)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政府立案之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之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未取得學籍者,需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教育局處核發之學生身分證明。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全,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五、 初審受理時間及單位:
(一) 初審:推薦時間:自 112 年 11 月 29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24 日止。(郵戳為憑)
(二) 受理單位:
1、 高中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 61357 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 253 號)。
2、 國中組及國小組:本縣立吉安國中(地址: 973 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三段 662 號)黃懷萱主任收。
六、 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2024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
七、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電洽本處承辦人林鈺容老師,聯絡電話( 03 ) 8462860 分機 222 或吉安國中黃懷萱主任,聯絡電話( 03 ) 8523136 分機 102 。
八、 檢附「2024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 份。
九、 另教育部自 90 年起開始辦理「總統教育獎」之遴選表揚活動,並將獲獎學生的成長故事、努力事蹟以感人影片呈現。請各校踴躍至「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ncyu.edu.tw)瀏覽或下載,並運用於生命教育講座或活動之教材,宣揚面對生命困頓卻不自我放棄、發揮人性積極面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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