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2 年 11 月 9 日人發綜字第 1120301457 號函辦理。 |
二、 | 該學院大樓設施自 100 年以 OT 方式委託福華大飯店(以下簡稱福華會館)營運管理,除全年無休提供教育訓練、會議、研習之場地、餐飲、住宿、休閒及相關服務外,並提供公教人員(含退休人員)、眷屬優惠方案及差旅服務。 |
三、 | 福華會館提供優質會議、餐飲及住宿等多項服務,其相關場地設施坐落於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 3 段 30 號,適合各機關團體舉辦會議演講、學術研討、媒體公關、藝文典禮及視訊論壇等一日或多日活動。 |
四、 | 檢附福華會館 112 年度及 113 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住宿、會議、餐飲等優惠方案,詳附件)各 1 份,該收費標準價格如有變動,皆以現場公告為準,另公務機關可依活動預算另行規劃專案。 |
五、 | 有關該館場地、餐飲與客房照片及租借相關資訊請參考福華會館網站【https://www.howard-hotels.com.tw/zh_TW/HotelBusiness/96】及該學院網站【https://www.hrd.gov.tw】。 |
六、 | 聯絡資訊請逕洽該會館,電話:( 02 ) 7712-2323 轉 2108 或 2018 ;傳真:( 02 ) 7712-2333 ;電子郵件信箱: sales-ih@howard-hotels.com.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