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合辦之「第 4 屆環境地圖創作大賽」簡章:
一、 |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6 月 15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20060460 號函辦理。 |
二、 |
為讓國小學童打開感官,探索自身所處的生活環境,拾起與環境之間的連結,鼓勵同學、親子、師生一同外出,透過觀察、挖掘、記錄,描繪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環境地圖,並藉由實作過程,引領孩子向環境發出關懷、與人群建立互動,反思現狀且實踐改變,展開一場珍貴的環境教育體驗,特辦理旨揭活動。 |
(一) |
參加對象:全國國民國小學生,以組隊方式參賽,不限定同校學生,指導老師或家長僅限 1 名(不限指導隊數)。 |
(二) |
報名日期:自 112 年 6 月 28 日(三)至 12 月 1 日(五)止(以掛號郵戳為憑),並同步填妥線上報名表,逾期不予受理。 |
(三) |
報名方式:請將參賽資料以掛號方式寄送至 115 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 467 號 11 樓(第 4 屆環境地圖創作徵選活動小組收)。 |
四、 |
本年度配合淨零轉型政策增設特別獎,鼓勵家長或老師帶領學童主動瞭解政策,繪製內容以「氣候變遷」或「能源資源永續利用」為主題,創意發想融入政策意涵,請鼓勵全國國小教師主動帶領學生參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