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人總處 104 年 9 月 3 日總處資字第 1040045414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人事資料之正確性,人總處業已於 98 年建置本網站,並於 98 年 3 月 17 日以局資字第 0980061335 號函周知,可提供一般公務人員校對,亦提供介面供人事人員查詢所負責機關人員校對情形。惟近來部分公務人員反應其個人資料登載並不確實,致有其權益受損之情形,故各人事機關(構)除應確實登載所屬同仁個人資料外,亦請同仁多加利用本網站校對其個人資料,並依當事人校對結果確實更正資料,以維護其個人權益。
三、本網站須以自然人憑證登入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後方可使用。詳細操作手冊可於登入本網站後,於[個人資料校對]之[下載專區]下載使用。
四、檢附 eCPA 人事服務網初次登入說明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