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校午餐委外辦理勞務採購案辦理。 二、廠商以相同品質及價格之午餐供應予學校教職員工,惟教職員工須依本案餐費標 準自行付費,國中每餐 45 元、國小每餐 40 元,如遇使用有機蔬菜當日則國中每人每餐 51 元、國小每人每餐 46 元,本校食用有機蔬菜固定為每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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