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1 年 3 月 11 日人發綜字第 1110300249 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旨揭 OT 案係委託福華大飯店(以下簡稱福華會館)營運管理,除全年無休提供教育訓練、會議、研習之場地、餐飲、住宿、休閒及相關服務外,並提供一般公教人員(含退休人員)及眷屬、學員及眷屬之貼心差旅服務。 |
三、 |
福華會館提供優質會議、餐飲及住宿等服務,多次榮獲財政部金擘獎民間經營團隊獎肯定。相關場地設施坐落交通便捷之精華地段(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 3 段 30 號),適合各機關團體舉辦會議演講、學術研討、媒體公關、藝文典禮及視訊論壇等一日或多日活動,歡迎使用。 |
四、 |
旨揭收費標準價格如有變動,皆以現場公告為準,另公務機關可依活動預算另行規劃專案。 |
五、 |
有關該會館場地、餐飲與客房照片及租借相關資訊請參考福華會館網站【 https://www.howard-hotels.com.tw/zh_TW/HotelBusiness/96 】及本學院網站【 https://www.hrd.gov.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