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1 月 29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00158346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編訂「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2021 年版),已導入各類風險評鑑概念。
為利實驗室有效執行相 關風險評鑑,特研訂旨揭 3 份指引,以供參考使用。
三、旨揭 3 份指引電子檔,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生物安全專區
(網頁: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 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網址: https://www.cdc.gov. tw/Category/MPage/9jeKCZsGmDJ-rH80PGa40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