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1 月 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144378 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10 月 28 日調整相關 規定,爰修正指引有關「集會活動人數限制」
「室內外 從事運動、歌唱教學活動時得不佩戴口罩」等部分規定, 修正內容詳如「修正對照表」。
三、請各校加強宣導除例外情形外,外出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實聯制、量體溫、環境清消、做好個人健康管理及校園防 疫緊急應變,
以維護師生健康。
四、檢附修正防疫管理指引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五、有關游泳選手訓練、運動團隊訓練問題,請洽詢體育署陳映嬅小姐( 02 ) 8771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