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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環保衛生組 | 2020-02-24 | 點閱數: 107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2 月 2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19100 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提醒老師及學生,在校應保持教室良好通風,落實環境消毒及清潔,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若身體不適請在家休息。
三、請各校(含附設幼兒園)開學前除配合環保單位進行室外消毒外,校內上課空間及學校自備學生交通車均應落實自主清潔及消毒管理。
四、室內空間消毒應加強經常接觸之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消毒;交通車消毒比照交通部標準,及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因應指引:大眾運輸」之規定,就學生接觸之車內座椅、扶手、拉環等處,於出車前、收班後確實清潔消毒,以維護學生健康。
五、配製或使用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及消毒用酒精注意事項:
(一)避免使用酒瓶、飲料瓶盛裝消毒劑,以免誤食。如果用其他瓶子盛裝,務必註明「消毒劑」及警語標示,並留意消毒劑妥善放置保存,避免學生誤用。
(二)漂白水配製和使用時,應保持良好通風,並配戴口罩、橡膠手套和防水圍裙等防護措施,勿用手直接接觸原液,最好使用護目鏡保護眼睛以免被噴濺。凡是用消毒劑浸泡過的物品,最後必須清洗乾淨,以免殘留。
(三)75%的酒精適用消毒小範圍的表面,由於酒精為易燃物,應遠離火源且在通風良好處使用,避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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