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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生活教育組 | 2015-04-02 | 點閱數: 1750

教育部校安中心通報104年 4月 1日 17

一、春假期間學生校外活動頻繁,為防範意外事件發生,本部已呼籲家長、學校及社會共同關注學生出遊、網路使用等情形,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其身心健康。

二、連假期間因學生參加校內外活動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高,提醒學生切勿無照駕駛或酒後駕車、危險駕駛;請家長共同關心學生作息及交友情形,拒絕涉足不當場所、避免同儕及校外人士之誘騙而觸法或嘗試毒品,若因故造成自我傷害及家人終身遺憾;學生從事各類戶外活動,也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與注意天候變化,以預防突發性危安事件;校外租屋學生應於外出及就寢前,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確保居住安全;本部已同步請警察機關針對青少年較常出入場所加強巡查,以防止青少年受到危害。

三、請要求各級學校值勤人員堅守崗位,掌握學校、館所及學生安全狀況,若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遇緊急重大事件、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 2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通報本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2)33437855 、 33437856 ,傳真:(02)33437920 。教職員工生若有任何急需協助事項,可以聯繫本部校安中心,本部校安中心會立即提供協助,共同維護與協助各項活動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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