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9 月 1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07082 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接種流感疫苗是預防流感最有效的方法,又美、英、日及我國研究顯示,學生族群高接種率對於阻止流感擴散才有顯著的效果,故校園流感疫苗接種為我國學生接種公費流感疫苗之主要方式。 |
三、 | 經查流感疫苗已有多年使用經驗,我國採購之公費流感疫苗均為不活化流感疫苗,且各廠牌流感疫苗均通過我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驗登記,保護力與副作用視為相同,安全無虞並可提供良好保護力,故建議符合公費對象之學生應接種任一符合仿單適用年齡之流感疫苗。本年提供之 5 廠牌公費流感疫苗,其中賽諾菲、 GSK 與東洋 3 廠牌可供 6 個月至 3 歲幼兒接種,地方政府衛生局依轄區各類公費對象需求,自行調整配送廠牌及數量。 |
四、 |
另有關國教署補助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未滿 50 歲之教職員接種流感疫苗,各縣市疫苗分配量,循例按各廠牌疫苗決標比例進行分配。 近期地方政府衛生局反映部分學校出現挑選品牌之情事,造成衛生單位作業困難,週知學校師長與家長如說明段二之訊息,宣導接種流感疫苗的重要性及安全性相關訊息,並說明各廠牌保護力與不良反應發生率均無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