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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廖錦紅 - 研究發展組 | 2021-05-24 | 點閱數: 649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規定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61130 號函辦理。

二、 檢附旨案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及兼任專案教師遴選簡章各 1 份,擇要說明如下:

(一) 服務期程:自 110 年 8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

(二) 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

(三) 遴選標準:

1、 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時間規劃、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2、 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3、 具有協助教師精進教學之能力。

4、 具有運用數位工具實施線上課程及進行線上共備之能力。

(四) 遴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佔 30%)及面談(佔 70%)方式進行,總分 100 分,成績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

(五) 遴選日期:由國教署進行初步書面審查,擇優另以電話通知個別面談。

(六) 為避免教師擔任兼任專案教師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任兼任專案教師:不擔任導師,另國小教育階段教師以校內週三不排課為原則;減授課之相關經費將由國教署專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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