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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研究發展組 | 2018-03-23 | 點閱數: 110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3 月 16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070027620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持續支持本計畫深耕學校發展
    分組合作學習計畫,爰規劃於 107 學年度繼續遴選與輔導
    有意願之深耕學校,至多 40 校,據以發展適用於我國情境
    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與案例,做為進一步推廣之基礎。
三、本案申請對象如下:
(一)原 106 學年度之深耕學校,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
(二)有意願學校主動自薦者。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薦者。
四、參與本計畫之深耕學校應執行之任務如下:
(一)參加初階、進階專業培訓工作坊及期中工作坊。
(二)邀請諮詢輔導委員到校輔導至少 8 次。

(三)完成至少 4 個單元書面教學案例或影片。
(四)辦理至少 4 節次對外公開觀課並邀請各校觀摩。
(五)進行成效評估(教師及學生問卷施測)。
(六)參與成果發表會並填寫簡易成果報告。
(七)至少提供 8 篇圖文動態訊息,於本計畫臉書粉絲團分
      享推廣實施經驗。
五、有意願參與「107 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的理念與實踐方
    案』深耕學校」遴選者,請於 107 年 3 月 30 日(星期五)填妥
    本案實施計畫相關附件(原 106 學年度之深耕學校請填寫實
    施計畫之附件二,新申請學校請填寫實施計畫之附件三)
    ,函報本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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