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花蓮縣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計畫辦理。 |
二、 | 為輔助落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協助學習低成就之學生學習,透過績優楷模評選表揚教學典範及學生學習楷模,以提升國民中小學教師課堂教學知能,增進學生學習動機,確保學生基本學力。本縣教育處自辦縣內優良教師及學習潛力學生選拔,名額有限,獎勵豐富,歡迎各校教師及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
三、 | 本案計畫評選組別: |
(一) | 鐸聲伴學獎:擔任本方案教學教師,教學用心、活化且成效卓越,足以成為其他教師學習對象者。 |
(二) | 學習潛力獎:接受本方案學生,學習態度積極正向,學習成效有進步,且持續努力精進,足以成為其他學生學習對象者。 |
四、 | 本案計畫執行細節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並請於 113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前,資料以限時掛號送至 97262 花蓮縣秀林鄉銅門村 69 號,銅門國小許校長順欽收,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亦不退件。 |
五、 | 本案計畫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教育處張耕境先生,連絡電話: 03-8462860 轉 5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