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興趣教師踴躍報名參加,可公(差)假前往惟課務要自理。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 105 年 5 月 26 日客會文字第 10500077586 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廣客家語言,鼓勵學習客語及傳承客家文化,該會特辦理旨揭說明會,請依下列時間及地點擇一場次參加。 |
(一) | 中區:105 年 6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於臺中市東勢區公所地下 1 樓禮堂(臺中市東勢區北興里豐勢路 518 號)。 |
(二) | 北區:105 年 6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於新竹縣政府 2 樓簡報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 10 號)。 |
(三) | 東區:105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至 4 時,於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3 樓會議室(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 60 號)。 |
(四) | 南區:105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於高雄市新客家文化園區文物館地下 1 樓藝文教室 1(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 215 號)。 |
(五) | 請於說明會召開前逕上「105 年度客語能力數位化初級認證」報名網站(http://abst.sce.ntnu.edu.tw/105hakka_exam)之首頁「最新消息」進行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