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為學習的主體,教師除了做好「傳道、授業、解惑」的基本責任之外,更應具備良好的教學熱忱及態度,對學生付出真正的關懷,不放棄任何一位學生,針對學生所需,給予個別化的指導,透過學習活動,讓每位學生在家長、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共同合作下,都能發揮潛能,適性地發展,讓孩子在快樂的學習環境下成長、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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