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 月 14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10003439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ACIP )專家會 議決議,經評估國內外疫情風險、國內疫苗供應現況並參 酌各國疫苗接種政策,
調整及建議 COVID-19 疫苗接種作業 如下:
(一)已接種基礎劑( primary series )第 1 劑 COVID-19 疫苗之 民眾,經醫師評估符合接種間隔後,
第 2 劑可選擇我國食 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接種任一廠牌 COVID-19 疫苗。
(二)經醫師評估有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且病情穩定之 12 歲以上民眾,應接種基礎加強劑( additional dose )
,其與第 2 劑 COVID-19 疫苗間隔至少 28 天,建議優先接種 mRNA 疫苗(如 Moderna 、 BNT )或次單位蛋白質疫苗(如高 端)
(三)已完成基礎劑接種且間隔滿 3 個月之 18 歲以上民眾,應接 種追加劑( Booster dose ),建議優先接種 mRNA 疫苗 (如 Moderna 、 BNT )或次單位蛋白質疫苗(如高端), 以獲得充足之免疫保護力。
三、基於 Omicron 變異株疫情於各國持續升溫, ACIP 專家表示雖 然目前尚無證據顯示感染 Omicron 變異株後會增加重症、住 院或死亡之風險,
惟此變異株會可能造成突破性感染 ( Breakthrough infection ),降低疫苗之保護力,加速 傳播,即使曾經感染過其他 COVID-19 基因型痊癒者,
亦可能感染 Omicron 變異株。對此 ACIP 專家亦表示,目前就國際 間臨床試驗報告、監測及相關文獻均指出,完成基礎劑接種後,
疫苗保護力會隨接種時間消退,建議滿 18 歲以上民眾於完成基礎劑接種後,應接種追加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