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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環保衛生組 | 2019-09-11 | 點閱數: 830

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 108 年 9 月 2 日花衛疾字第 1080021745 號函辦理。
二、因應各級學校陸續開學,學校及教托育機構為腸病毒易感染族群之聚集場所,病毒極易透過學童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請依疾病管制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加強環境清掃及重點消毒,如有群聚感染事件發生,應依相關規定通報,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防治措施。
三、請落實宣導並結合社區防疫資源及透過多元衛教管道,積極宣導「生病不上學」觀念,並提醒家長腸病毒預防注意事項,若有發現重症徵兆,應盡速前往大型醫院就醫治療。腸病毒雖好發感染於五歲以下幼童,惟成人亦可能遭受感染或成為傳染源,請加強宣導正確洗手 5 步驟【濕、搓(至少 20 秒)、沖、捧、擦】,以降低病毒傳染機率。
四、請各校賡續依據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注意事項」辦理,並請各國小於 108 年 9 月起每週落實依「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併同「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國中小皆需)自我檢查後,上傳至本府教育處校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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