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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生活教育組 | 2015-12-21 | 點閱數: 1520

主旨:教育部函轉國內學生及國外我留遊學生從事跨國旅遊活動時,請加強宣導學生旅外安全應注意事項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年 12月 10 日臺教文(三)字第 1040172382 號書函辦理。

二、由於近來世界各地槍擊、暴力、恐怖組織挾持人質及恐攻爆炸事件頻傳,造成許多民眾傷亡,世界各國已紛紛強化國境管理與內部維安。為了我國學生旅外期間之安全,請各校提醒即將出國或已在海外之學生,務必提高警覺。

三、請參考以下建議,加強宣導學生防範危險,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一)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完成「出國登錄」,倘發生重大災變或有其他緊急事故時,外館可依據登錄資料,即時聯繫國人或其親友,提供必要協助。

(二)避免前往易發生恐怖攻擊事件之國家或地區旅行。

(三)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地點,尤其觀光客經常聚集的場所或當地政府機關、外國使領館等敏感地區。

(四)隨時注意周遭環境變化,儘量結伴同行避免獨自外出,縮短在公共場所及人潮聚集地點的逗留時間

(五)隨身攜帶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配合安檢措施時主動出示。

(六)發生緊急狀況時,聽從當地維安人員之指揮進行避難。

(七)各國安檢措施趨嚴,應隨時注意交通狀況資訊,提早及預留充足之交通及機場通關檢查時間,以免延誤行程;各國大型商家、大眾運輸系統等營運方式及時間可能隨時應當局要求而調整,宜洽當地觀光或交通機構查詢最新狀況

(八)遭遇緊急狀況時,請儘速與我當地駐外館處或教育組聯繫,或請在台家屬通報「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0800-085-095,以便獲得必要協助。我當地駐外館處聯繫資訊請至外交部上述網站點選駐外館處通訊錄查詢;教育組聯繫資訊請上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留遊學安全專區查詢。

(九)出國期間隨時與家人保持聯繫,當地發生危急狀況時,應儘速向家屬通報個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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