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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主任 | 2015-06-10 | 點閱數: 1539

轉知縣府來函如下: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4 年 5 月 29 日師大進字第 104101268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訂於本(104)年 11 月 22 日(星期日)舉行。報名期間自 104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起至 8 月 3 日(星期一)止,請採用網路報名(網址 http://abst.sce.ntnu.edu.tw/hi_hakka104/)。
三、請協助轉知公告於貴校網站,並提供點閱連結(http://abst.sce.ntnu.edu.tw/hi_hakka104/),相關海報圖檔詳如附件。
四、為鼓勵貴校師生踴躍參與,客家委員會推出多項獎勵措施,內容如下:
(一)國民小學以上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通過中級認證者,核發獎學金新臺幣 5,000 元整;通過中高級認證者,核發獎學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

(二) 19 歲以下者【民國 85 年 11 月 22 日(含)以後出生】報名免收報名費,僅需繳納資料處理費。
(三)學校申請團體報名並通過認證者,可獲「好學文創品」獎勵。
(四)輔導學生通過認證合格比例達獎勵標準之國民中小學相關人員另訂有獎勵措施。
(五)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認證者,另訂有獎勵措施。
(六)輔導學員通過認證合格比例達獎勵標準之客語薪傳師,核發獎勵金新臺幣 5,000 元、新臺幣 8,000 元或新臺幣 10,000 元整。
五、為響應節能減紙,請上網下載簡章及查詢認證相關資訊:
(一)客家委員會網站 http://www.hakka.gov.tw
(二)客語能力認證網站 http://elearning.hakka.gov.tw/kaga/Kaga_news.aspx
(三) 104 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網站 http://abst.sce.ntnu.edu.tw/hi_hakka104/
(四)欲索取紙本簡章者,可將所需份數、郵寄地點、收件者姓名及收件者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傳真至(02)2365-7293 ,或撥打服務專線 0809-090-040 索取。
(五)認證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9-090040 。
六、國教署已修訂「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本府業已 102 年 10 月 8 日府教輔字第 1020181270
號函知各校(諒達),規定 106 學年度未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不得擔任本土語言教學;並自 103 年起逐年提高學校本土語言課程由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教授節數占現職教師教授本土語言總節數之比率,分別為 103 年達 30%、 104 年達 60%、 105 年達 100%,並將前述目標列入統合視導項目,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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