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以下簡稱拉近方案),有關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受理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事宜,請申請同仁注意下列事項;
1.拉近方案補助與子女教育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如註冊繳費單上仍有「行政院學雜費減免」文字,仍請同仁洽請學校更換註冊繳費單,或將是項補助繳回學校後,始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2.助學系統將提供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名單予各大專校院查閱比對,教育部及各大專校院將使用同仁個人資料之相關訊息。
3.線上申請路徑,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 ecpa 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點選_應用系統>點選_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點選_待遇/補助-生活津貼申請
4.檢附[生活津貼線上申請系統 ]子女教育補助配合教育部拉近方案 申請人操作手冊1,請申請同仁自行下載參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