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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校長室 | 2016-03-30 | 點閱數: 1918

為防範校園肇生重大校安事件,重申【強化校園安全檢核機制,落實各項校安應變措施】,完善校園整體安全維護,避免憾事再生:

一、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並強化學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相關事宜。

二、落實校園門禁安全管制及校園巡邏措施,對於可疑人、事、物應提高警覺,儘速通報協處,預防校園危安事件發生。

三、針對校園周邊繪製危險熱點地圖公告及宣導;另應於每學期辦理人為災害演練,精進校屬人員應變能力。

四、各校應依作息時段(含上、放學時段)於校園及周邊指派人員實施巡邏,並提醒學生勿太早到校、太晚離校,另針對課後輔導及照顧學生,校方仍應安排適切場所及加強巡邏,並提醒學生勿單獨行動,以確保自身安全。

五、加強校園監視(錄)器材及緊急求救鈴等設備之檢視。

六、建立學校緊急應變小組,另檢視學校巡邏箱設置地點妥適性,並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與合作,加強巡邏強度及見警率,以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

七、針對學生若有目睹或受影響者,學校應立即啟動個別情緒安撫與創傷輔導機制。另學生近期如有不安、失眠、對正常生活作息造成影響情形,也請積極向學生宣導尋求學校輔導資源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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