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 114 年菸害防制工作計畫-子 4 營造無菸支持環境宣導計畫辦理。 |
二、 | 宣導刊登訊息: |
(一) | 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所 等室內外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經核准通 過之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全面禁 菸。 |
(二) | 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內外、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 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幤 2,000 元 ~10,000 元罰鍰。 |
(三) |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 20 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 20 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 1 萬至 25 萬元罰鍰。 |
(四) | 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 (加熱菸),使用者最高可處 1 萬元罰鍰;「戒菸」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 0800-636363! |
(五) | 吞雲吐霧 悔恨無誤;免費戒菸專線 0800-636363 。 |
(六) | 翻轉菸菸一熄的人生,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 0800-636363 ,健康滿分、幸福加分! |
(七) | 愛自己從戒菸開始;免費戒菸專線 0800-636363 ,省錢、 健康又幸福。 |
(八) | 不讓菸滅你、不吸菸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 專線:0800-636363 。 |
(九) | 18 歲以上使用戒菸門診,不分對象皆免收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費用,請上花蓮縣衛生局網站洽詢本縣各合約醫事機構。 |
三、 | 刊登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