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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特教組 | 2021-02-19 | 點閱數: 1098

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二)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及縮短修業年限要點。
二、目的
(一)因應資賦優異學生個別差異,發展學習潛能,提供適性教育。
(二)協助資賦優異學生單科或多科加速、加深或加廣學習。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本縣所屬高級中等學校暨國民教育階段各公私立學校。
四、實施對象
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通過之資賦優異學生。
五、申請方式
就學生學習表現成績優異之科目(學習領域),由班級導師、任課教師或家長向學校提出推薦或申請,並完整填寫「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表」。

詳情請參閱附件,並於110 年 3 月 1 日前向輔導室特教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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