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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生活動組 | 2020-12-04 | 點閱數: 71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1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146619A 號函辦理。
二、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09 學年度在學學生。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 2 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一)2021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二)2021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2021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2021 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 4 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各校一律採取網路(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全,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六、初審受理單位:
(一)高中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 61357 嘉義縣朴子市大 鄉里 253 號)。
(二)國中組及國小組:委請本縣立吉安國中承辦,請逕寄至吉安國中李悅靈主任(地址: 973 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三段 662 號) 。
七、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2021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
八、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http ://http://www.tssh.cyc.edu.tw)參考,或電洽該校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 分機 670 。
九、檢附「2021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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