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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主任 | 2015-06-10 | 點閱數: 1535
一、 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104 年度「海洋教育週」海洋教育推廣影短片徵選活動計畫辦理。
二、 教育部為推廣海洋教育,將 104 年 6 月 8 日當週(6 月 8 日至 14 日)訂為「海洋教育週」,並訂定短片徵選活動計畫鼓勵各校於此週強化海洋教育相關活動,本縣預定評選 1~3 部優秀作品參與全國賽,注意事項如下:
(一) 交件時程: 104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10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 短片內容:彙集貴校「海洋教育週」之教育推廣影片(剪輯學校實施海洋教育週的成果,內容可包括晨讀、創意教學、繪畫、攝影、戲劇、戶外體驗、主題闖關、園遊會等相關活動)。
(三) 短片長度: 15 分鐘以內。作品之畫面需有「作品名稱」、「旁白字幕」、「製作團隊名單」等字幕,並請於片頭加入「海洋教育週海洋教育推廣短片徵選活動」之字幕。
(四) 作品格式:短片以光碟片儲存,並與海洋教育週活動實施計畫(含電子檔)、活動報名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三項紙本表件一併郵寄至康樂國小。
三、 為鼓勵各校踴躍參與本計畫,本縣特訂敘獎標準如下:
(一) 縣賽:獲選作品 1~3 部,團隊成員及學校各頒發獎狀一只。
(二) 全國賽:得獎作品 3 部(或特優、優選、佳作共 10 部),依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案件獎勵標準表敘獎。得獎團隊另可獲得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頒發之 5 千元至 1 萬元商品禮券。
四、 檢附花蓮縣 104 年度「海洋教育週」海洋教育推廣短片徵選活動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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