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一) 花蓮縣 108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 花蓮縣 108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成長計畫。
二、 目的及預期效益:
(一) 提供教師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工作之經驗分享及交流機會,增進教師專業成長知能,深化理論及落實實務操作概念。
(二) 落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中融入新課綱及備、觀、議課之模式,以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中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措施。
(三) 透過實務探討及課程討論,協助認證人員完成認證資料。
三、 研習時間: 109 年 5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16 時 30 分。
四、 研習地點:花蓮市明義國小圖書館。
五、 參加對象及條件:
(一) 已完成 106-108 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課程( 12 小時)之教師。
(二) 對認證課程有興趣之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資源人員亦可旁聽),未能參加認證仍可核予研習時數。
六、 報名方式:本研習課程一律透過教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課程代碼: 24800596 )報名為主,不接受當天現場報名,請參加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七、 其他注意事項:
(一) 課程內容及議程詳如附件實施計畫書,請貴校鼓勵有意願並符合資格之教師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二) 參加研習教師,請各校惠予公(差)假登記,並由本中心核給 6 小時實體研習時數。
(三) 研習上課時間準時早上 9 點開始,請學員們務必準時出席。本研習須全程參與所有課程方能核予研習時數。課程中凡有遲到、早退超過 15 分鐘及請假者,該課則視為缺課,不核予研習時數,若課程未全程參與,可於其他梯次中補足該課程。
(四) 研習當天請學員自備文具用品、環保杯及環保筷等用品。
(五) 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縣教專中心(03-833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