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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環保衛生組 | 2020-02-07 | 點閱數: 117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2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13629 號函辦理。
二、檢附 109 年 2 月 5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快訊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資訊供參。

 

      中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近日累積確診病例數持續快速上升,截至昨(4)日總病例數已超過兩萬例,範圍涵蓋全部省市自治區,各省市亦陸續出現大規模社區群聚,且各大城市開始執行陸運管制及限制居民移動等介入措施,顯見中國大陸疫情社區傳播範圍可能擴大。考量中國疫情嚴峻且與我國往來密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宣布,自 2 月 6 日起,入境民眾如有中港澳旅遊史,需列入居家檢疫對象,但有申請獲准至港澳返國者,須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居住地在中國各省市之陸人暫緩入境。

指揮中心表示,香港已發生零星未知來源之社區傳播病例,社區中恐有隱性傳播鏈發生;另澳門近日有博彩業員工感染,當地已發生次波感染,且與中國往來密切,故自即日起提升香港及澳門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二級:警示(Alert),提醒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指揮中心將嚴密監控疫情變化,視疫情演變隨時調整流行地區及旅遊建議範圍。


有關自中港澳地區入境之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補充說明如下:
一、國人:

自 2 月 6 日起,有中港澳旅遊史者,需居家檢疫 14 天。
申請獲准至港澳入境者,需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
二、中國大陸人士:暫緩入境。
三、港澳人士:自 2 月 7 日起,入境後需居家檢疫 14 天。
四、外國人:自 2 月 7 日起, 14 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香港、澳門的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五、上述措施將視未來疫情狀況調整更新。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Content/EmXemht4IT-IRAPrAnyG9A?uaid=d8IEMvgt20oaB7rIu8yg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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