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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事務組 | 2015-05-11 | 點閱數: 1489

教育部校安中心紅霞颱風整備通報

                                               104 年 5 月 10 日 9

一、 根據中央氣象局於今( 10 )日 8 時 30 分發布第 6 號「紅霞強烈颱風」海上颱風警報內政部並於今( 10)日 9 時 30 分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2 級開設。颱風中心目前在鵝鑾鼻的南南東方約 600 公里海面上,以每小時 17 公里速度向北北西轉北移動,其暴風圈對巴士海峽及臺灣東部海面構成威脅,預計此颱風未來移動方向將持續向北北西轉北前進。

二、 東部及南部地區午後對流發展旺盛,並有較大雨勢發生,請注意防範瞬間大雨、雷擊及強陣風、溪水暴漲及坍方、落石、土石流,低窪地區慎防淹水

三、 有淹水顧慮學校,請勿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各項貴重教學設備及物品(如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放置不易淹水處所( 2 樓以上高處),且將門窗鎖緊以防災損

四、 各級學校、館所請速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天然災害整備回報系統完成填報(請各督導單位掌握所屬學校整備及填報情形)。另請儘速瞭解各項戶外活動行程,並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完成通報;並儘速聯繫活動中之隊伍,瞭解目前情況,並持續掌握,以備本部查詢;對尚未出發之活動隊伍,請予以管制出發,俟颱風威脅解除後再行出發。

五、 颱風期間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利用本部校安通報作業方式,以利本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

此致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

各縣市聯絡處

部屬社教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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